校内各单位:
根据《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3〕7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3年度教职工医疗互助金核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3年度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会员,因住院或门诊重症就医,属于公费医疗和医保统筹报销范围,且由个人自担的医疗费当年度累计达到3000元者,可以申请享受互助医疗补助待遇。
二、2023年度计算时间段
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
三、医疗互助金申请与发放
1、属公费医疗的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2023年度个人医疗费自费部分符合互助医疗补助条件的,请与2024年4月30日前,在“校园网--办事大厅--医疗互助”查阅本人2023年度拟核发的医疗互助金补助金额。无异议,无需办理其它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互助金专管组,咨询电话:81973966 校工会 张老师,81973575 校医院 吴老师
2、属医保统筹报销的教职工:2023年度个人医疗费自费部分符合互助医疗补助条件的,可前往校医院办理互助金申报手续。须提供以下医疗报销资料:1)医疗保险报销证明、2)医疗费用凭据、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4)住院病历、住院小结等。申报时间:2024年4月 18日-19日,审核地点:校医院。逾期未报,视同放弃当年度医疗互助金补助。
3、互助金专管组审核互助金材料,确定本年度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财务处打款到受助人指定账户。
四、互助金补助计算方法:
自费医药费 | 3000元~10000元 | 10001元~20000元 | 20001元以上 |
补助标准 | 50% | 60% | 70% |
详见《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五、工作要求
教职工医疗互助金核发工作政策性强,有时间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传达到位,以免遗漏。
9999js金沙老品牌教职工医疗互助金专管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