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侵权,大学生该如何应对

来源:大学生记者团发布者:陶慧发布时间:2016-04-12

记者 吴亮  见习记者 杨修杰 丁茹嫣

  

  3月15日,我校学生会权益部联合6个院系权益部,开展“消费者权益日”知识宣传活动。那么,我校学生权益意识如何,遇到过哪些侵权事件,又是如何应对的?对此,记者面向全校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79份。调查表明,80.45%的学生表示自己或身边人遭遇过侵权,70.39%的学生认为自身具备维权意识。

  


           了解权益知识是必备素质

  

  注会Q1544班张萌购买的台灯灯泡使用不久就坏了。商家曾向她口头承诺保修,但当她去维修时却被拒绝。“因购买时未要求商家给予保修证明,所以只能自己掏钱修理,虽然只有5元钱,但是总觉得权益受到侵害。”她说。


  和张萌有类似遭遇的同学不在少数,72.8%的学生有过3次以上被侵权经历。47.9%的学生购物消费被侵权,39.17%的学生兼职时被侵权。

  

  

  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在购物消费中,不在意商品信息,不索取或不保存发票是被侵权的主要原因;对于兼职,54.76%没有想过签合同。

  

  法学院民法学教师王倩博士介绍,在购物中,要避免权益被侵犯,学生自己主动了解商品信息和法律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对于网购纠纷的处理,其实电商的纠纷解决机制比较完善,仔细研读交易纠纷解决方式,绝大部分纠纷可解决。对于学生的兼职行为,她说:“学生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雇佣合同关系。拥有书面形式的雇佣合同,更利于维权。”

  

  也有少数学生认为在享受校园服务时遭遇侵权,主要表现为宽带网络服务。对此,王倩说:“安装宽带是一种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网络运营商明示不允许共享,享受了低价的学生需要遵守约定,和其他人共享是违反合同的。”

  

  

  校学生会权益部部长汤东旭介绍,今年各院系新增权益部,负责搜集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每单周周三在一粟堂前摆点,学生可前来咨询权益知识。“这些措施加强了大家的维权意识,同学们对于权益知识的了解正在提高。”汤东旭说。

  


     大学生维权不应畏难而退

  

  财管专业小吴通过网上招聘信息寻找兼职,中介承诺提供工资优厚的兼职,并索取了200元中介费。但实际工资只有承诺的60%,第一周工作结束后,他便放弃了兼职,也没有维权。他说:“我没有多余时间和精力,权当吃一堑长一智”。

  

  

  调查结果表明:被侵权时,35.24%的学生自认倒霉,47.14%的学生选择找商家协商,15.71%求助劳动部门或学校。被侵权后,不少学生因维权困境而维权无果或放弃维权,41.39%因维权时间和精力成本高,47.22%因缺少相关证据。

  

  工管专业小张在某教育机构兼职,但后半学期时,她课时增多,不得不放弃兼职。该教育机构认为小张违反兼职合同,需付违约金。她很苦恼,向学校实践创业部寻求帮助。实践创业部工作人员联系法学院教师,了解到之前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终,通过协商,该女生拿到了应有的工资。

  


  对于被侵权学生退缩、逃避的现象,实践创业部部长吴冰雪建议,不要被眼前的困难吓倒,留下侵权证据,积极主动寻求帮助。

  


    学校多部门联动  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媒介专业小李在北大门某通信营业厅办理了12M校园宽带网络。3月6日,她上网时发现网络显示信息共享,并被强制断网半个小时。“我没有同任何人共享网络,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3月15日,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她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我向院学生会权益部反映了这个问题,最终通过沟通得知原因并得到解决,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小李说。

  


  我校目前有校、院学生会权益部,实践创业部,学生事务中心,后勤集团商贸与通信管理中心等组织部门,它们负责收集、反馈、解决学生遇到的相关问题。

  

  

  “审核并提供兼职信息是我们重要的职能。”吴冰雪介绍,“校内外商家向我们提供兼职信息,在审核商家资质后,我们通过兼职QQ群发布。”她说。发布之后,他们会定期对商家和兼职的同学进行调查反馈,登记备案。本学期,该部已帮助280多位学生找到兼职,且未接到学生对商家的投诉。吴冰雪建议,同学们在兼职时要签订用工合同,学会辨别来源不明和虚假的高薪兼职信息。

  

  学生事务中心李丹丹老师介绍,上学期成立了党员服务站,17个院系的党员或预备党员承担起大型建设项目学生意见调研工作。党员服务站调研了“学生寝室楼栋门禁系统”“女生寝室走廊安装摄像头”等问题,涉及学生7000人次。2015年的校领导接待日活动中,校领导14人次携部门负责人49人次共接访483位学生,学生反映的552个问题得到答复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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