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档案颂辉煌”
——庆祝第十五个“6.9”国际档案日
图片来源:兰台之家
国际档案日的的由来:
1948年6月9日-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
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60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宣传活动日。
历年国际档案日主题
2013:“档案在你身边”
2014:“走进档案”
2015:“档案 ——与你相伴”
2016:“档案与民生”
2017:“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
2018:“档案见证改革开放”
2019:“新中国的记忆”
2020:“档案见证小康路 聚焦扶贫决胜期”
2021:“档案话百年”
2022:“喜迎二十大 档案颂辉煌”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历史时刻,2021年7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值此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新馆开馆之际,向你们表示热烈的祝贺!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希望你们以此为新起点,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特别是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把新时代党领导人民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史记录好、留存好,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
2022年5月30日,在第十五个“国际档案日”前夕,湖北省委书记王蒙徽对档案工作作出批示: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档案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档案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和“喜迎二十大 档案颂辉煌”主题,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扎实推进依法治档管档,切实加强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校档案相关法律法规
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高校档案工作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八章五十三条,是档案工作的根本大法。其中第五章档案信息化建设第三十五条规定: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并采取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第三十七条 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
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
第七章第四十八条界定了违反档案法的几种情况: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三条,是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第六章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下列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
(一)在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档案学研究及档案史料研究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高校档案机构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二)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擅自出卖、赠送、交换档案的;
(五)不按规定归档,拒绝归档或者将档案据为己有的;
(六)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学校档案馆牢牢把握“存史资政育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任务要求,努力实现学校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2022年6月7日,学校档案工作者参加了由中国档案学会、湖北省档案馆联合举办的“档案新技术·新成果·新机遇”交流活动,体验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档案管理中的适用条件和应用场景。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第十五个“6·9”国际档案日到来之际,学校档案馆围绕“喜迎二十大 档案颂辉煌”主题,组织开展档案普法教育、档案文化宣传、主题征文、文化育人、馆际交流等系列活动。
校领导对学校档案工作高度重视,校长方洁作为学校档案工作分管领导,时刻心系学校档案馆建设,切实履行好档案管理第一责任人责任,她强调:“学校档案馆工作要紧扣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需要,继续夯实档案管理基础,准确把握档案管理发展趋势,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编研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为师生服务水平。”
学校党委书记温兴生在档案馆调研时,对档案馆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学校事业发展所需,加强档案编研投入,深入挖掘馆藏档案的校史资源,促进档案深度利用、提升档案资政服务和文化育人能力、发挥档案价值作用,履行好为党管档、为校守史、为师生校友服务的光荣使命;二是要珍惜利用好“办大学”达标这个“硬条件”,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服务的“软水平”,档案管理的硬件软件一同抓,持续推进学校档案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三是要把责任感、使命感转化为提高档案工作服务水平的内在动力,最大化满足师生和利用者的档案业务需求,为师生提供高质量、人性化、便捷性的档案服务。
近期推荐
湖北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 / 龙虹雨
资料来源 / 档案馆
图片来源 / 兰台之家 档案馆
审稿 / 金苑
版权所有,若需转载或使用,敬请联系
征集【文字 / 摄影 / 视频作品】
欢迎投稿至:news@hbu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