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4-26

各院(系)综合管理办公室:
    “五•一”长假将至,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确保全校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应充分认识到“五•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在放假之前,要以班为单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班级学生不便集中的,辅导员、班主任应深入学生寝室,做好相关工作。
    二、本周日(29日)学校不统一组织学生晚点名,下次学生晚点名安排在5月7日进行。5月8日上午10:00前,各院(系)综合管理办公室应将晚点名情况汇总后报学生工作处。
    三、4月30日前,各院(系)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本院(系)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宿舍安全隐患,确保用电安全,同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四、辅导员(或班主任)应随时掌握学生动向,对外出(回家)特别是自行或结伴旅游的学生要作好记载,教育、引导他们遵守交通规则,注意旅途安全,5月7日晚点名前准时返回学校。
    五、引导在校学生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活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酗酒、不通宵上网、不晚归等。
    六、节日期间,各院(系)每天8:00—22:00应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事件,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电话:81973718)和学校值班领导(电话:81973704)。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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