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学校决定,3月22日(星期四)下午2:10召开加强学风建设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学术会议中心第一报告厅
二、参加人员
1、全体校领导;
2、各院、系、部全体教职员工(含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法商学院);
3、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4、教务处(含督导组)、评建办、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
5、学生代表。
三、会议议程
1、经验交流(外语系、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商学院);
2、吴少新副院长宣读有关文件;
3、梁前德副院长作《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说明;
4、许建国院长作动员报告;
5、周元武书记作总结讲话。
四、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下午1:50进场,并在指定位置入座。
2、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按时到会,并统计本单位到会人员,除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外,无特殊情况不要请假。
3、院长办公室负责统计各职能部门到会人员。
五、各单位座位分布
1、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第1排中间1-27号;
2、教务处(含督导组)、评建办、学生工作处、团委等部门人员在第2排;
3、管理技术学院教职工在第3排;
4、法商学院教职工在第4排;
5、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职工在第5排;
6、经贸学院教职工在第6排;
7、金融学院、法学系教职工在第7排;
8、工商管理学院教职工在第8排;
9、会计学院教职工在第9排;
10、信息管理学院教职工在第10排;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社会科学系、外语系教职工在第11-13排;
12、艺术与传播学院教职工在第14排;
13、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教职工在第15排;
14、学生代表在第16-28排。
院长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